警方通报男子拿充电宝敲击他人头部:涉事人已被行政处罚

经查,王某 (男,43岁) 在下楼梯时与邓某某 (男,47岁) 发生碰撞,双方发生口角,王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充电宝敲击邓某某头部,致邓某某头额部表皮裂伤。目前,王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男子用充电宝敲击他人头部致伤,成都警方: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来源:成都公安

成都警方通报“男子用充电宝敲击他人头部”:涉事人已被行政处罚 11月23日,四川成都。王某与邓某某发生碰撞,双方发生口角,王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充电宝敲击邓某某头部,致邓某某头额部表皮裂...

下楼梯时产生口角,43岁男子用充电宝敲击47岁男子头部!成都警方通报 11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4- 11/25 12:40 11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举报 责编:刘倩 环球时事 从发展中国家、第三世界到“全球南方” 应对"特朗普2.0",美国商家开启囤货模式 美加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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