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利用网络侵犯名誉权?道歉+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在自己开通的直播间向原告蒋某三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蒋某三人精神损害抚慰金每人1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绝执行,蒋某三人遂向法院...

最终小静将小欣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欣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8000元。 法庭审理 审理过程中,小欣不情愿赔礼道歉,且认为小静要求赔偿过高,并坚持认为本案是小静污蔑她从事不正当职业有...

上海奉贤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律师费4000元。 判决后,王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现本案已生效。 原标题:《【网信普法】“吃瓜群”群主被告...

6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重庆梁平区法院一审判决,方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抖音账号公开发布道歉视频,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资料配图。据图虫创意 据悉,...

对于拥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大V”,更应注意发言的边界,恪守法律底线。同时,受害人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 法院:向受害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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