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四)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
(一)办案机构对依据监督检查或者通过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应当自发现线索或者收到材料之日起及时开展初步核查。初步核查后需要立案查处的,办案人员应当通过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按程序报批。决定...
1.一般情况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2. 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责期限延长至五年(必须产生危害后果); 3.上述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
(五)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五年内未被发现的。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九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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