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造谣传谣被依法查处 5月15日,男子刘某在网络上散播某地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的谣言,引起群众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临朐县公安局嵩山生态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责令其删除相关信息,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刘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
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网民徐某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捏造“某钢管城钢管质量问题”谣言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传播,故意扰乱社会公众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目前,东昌府分局依法对徐某某给予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消除违法影响。 东昌府警方提醒广大网友:网络不是法外...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网络空间。 转自丨合肥警方
大皖新闻讯 6月11日,临泉县公安局发布通告,公布临泉警方对3起典型造谣案例的处罚结果。 案例一:2024年5月10日,单桥镇张某为博取关注,编造传播“单桥机场奠基仪式”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
更多内容请点击:刘某、韩某某、赵某因散布不实信息被依法查处!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