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

今天,12月28日开始,《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醉驾处罚新规”正式实施。《意见》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发布,相比此...

为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将于今年12月28日起施行。 《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

对于适用快速办理机制办理的醉驾案件,《意见》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一般应当在立案侦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刘越

答:醉驾案件案情不复杂,适用法律方面相对明确。为兼顾公正与效率,《意见》提出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程序不减权利,实现案件优质高效办理。一是明确符合规定情形、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侦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侦、诉、审工作。二是...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PART 02 醉酒驾车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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