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公共广场、人行过街桥、人行地下通道等公共场地摆摊设点,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在货运车辆上兜售物品。沿街和公共广场周围建(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占道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2. 不得影响周边环境,不得...
10)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 11)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12)建造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的;( 13)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
徐汇区生态环境局接到“12345”的转办单后,派执法大队前往现场查看。执法人员发现,餐饮店有油烟净化装置,但是没有油烟排放专用通道,于是,油烟净化后只能在小区草坪上向漕宝路方向...
商标作为营商主体的无形资产,能为其带来不可预估的价值。商家在相同商品上改变他人注册商标使用形态,以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刻意接近其他权利商标实质识别特征的行为,侵害了注册商标权利主体在其商标上凝集的商誉,足以造成消费者市场性混淆,构成侵犯注册...
记者11日从市城管局获悉,我市发布《常州市规范摆摊设点经营活动管理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摆摊设点经营活动管理,满足市民对高品质、亲民化生活的需求。 该实施方案指出,我市对摆摊设点经营活动,坚持“统一规划、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合理布局、安全有序...
更多内容请点击:关于印发《常州市规范摆摊设点经营活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