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以视为国家干部的一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务员制度中,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团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如人事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
同时,“国家干部”一词在政治体制内常被使用,通常涵盖了包括公务员在内的,在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这些人员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因此,虽然“国家干部”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包括了多种类型的工作人员,但公务员作为其中的一种,确实可以视为国家干部的一部分。在具体语境中,公务员通常被视为国家干部的一种具体形式,特别是在涉及职务晋升、待遇等方面时,两者往往有所关联。
总的来说,公务员是国家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国家干部的概念更为宽泛,包括了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