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代表邢辉在2023年地方两会上提出优化生育休假制度的建议。他建议将女职工产假延长至180天,并给予男职工更长的陪产假,如30天。这一建议体现了对生育政策的精准把握和对生育权益的高度重视。

与此同时,李强总理在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制定促进生育政策、发放育儿补贴,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是今年的举措重点。针对生育问题,去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优化生育假期制度,完善经营主体用工成本合理共担机制,多渠道增加托育福利保障。
在实施过程中,全国范围内的生育补贴政策逐渐健全。如,云南已实现育儿补贴省级层面政策覆盖,其中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每年发放800元的育儿补贴到3周岁;宁夏则在生育二孩、三孩家庭上分别发放2000元、4000元的一次性育儿补贴,并对三孩家庭每月给予不少于200元的补贴至孩子6周岁。此外,全国范围内,托幼一体服务日益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持续增加。
据官方消息,江苏省于2月20日发布《江苏省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该文件明确了江苏将完善的生育休假制度包括:优化生育假期成本共担机制,将企业一次性支付育儿补贴至孩子6周岁;优化生育配额制,实现生育年龄与劳动强度形成正相关关系;优化生育等待时间政策,延长产假至30天,并实施产假后双倍工资支付等具体措施。
这些政策的出台和执行,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高度重视。生育补贴政策的实施,不仅提高了二孩、三孩家庭生育意愿,也提升了妇女权益,推动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全国范围内生育支持政策的完善,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有效保障,展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果和民族复兴的智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