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发布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

【案情简介】2023年11月28日,赵先生在投诉平台诉称:其于11月27日在南昌市安义县某通讯店,花费6700元购买新的苹果手机15,后来发现商家提供的是二手假货,商家说可以补偿200元,其不...

肖某在芜湖市弋江区某超市以90元价格购买了“特种兵生榨椰子汁”一箱,饮用后认为口感不佳,并非外包装所宣称以新鲜椰子采用生榨工艺而制成。肖某认为生产商对涉讼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构成欺诈,向弋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一赔三。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肖某...

本案中张女士要求“退一赔三”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的规定,这是法律为保护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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