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犯罪时年龄等因素,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小明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小华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说明,对于未满16周岁的盗窃犯来说,警方哪...
本案中的何某在未满十六周岁的时多次实施盗窃行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仅被处以行政处罚,但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带来的后果悔过改正,而是持续实施盗窃行为,直至其满十六周岁因盗窃被抓获,后在取保候审期间仍实施盗窃行为,最终被判刑。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但...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租用儿童实施盗窃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宋银秀、宋银翠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这是上海首次以“组织”定罪利用儿童实施盗窃的行为。 在此案背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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