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50岁女组长被公司强制提前退休获赔32万元 11月20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则案例,50岁女组长郑女士原本身处公司管理岗位,却被公司当成普通女职工强制提前退休。 郑女士认为自己是管理人员,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故诉请公司支付违法解雇...
因退休后感到单调乏味,陈某一直在寻找继续打工的机会,2021年3月,57岁的陈某到武汉某酒店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约定月工资为3000元,其最后一天工作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而武汉某酒店未向其发放2022年7月1日至8月12日期间工资4200元。 2022年8月,武汉某酒店向陈某出具《告知...
而张某的情况就没那么顺利了。由于张某已经超过60周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条件,未被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与劳务公司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因此无法享受工伤待遇。保险公司也以不构成劳动关系为由,提出劳务公司不存在法定赔偿责任,无法触发雇主责任,拒绝赔偿。
被辞退后,2024年2月1日将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邹某未再就业。 在8月17日,邹某向平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了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和失业保险损失。 由于仅裁决...
综上,法院判决由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向邹某支付经济赔偿金和失业保险待遇,损失共计112765元。 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岳阳中院提起上诉,岳阳中院予以调解结案。现该公司已按期、足额履行了支付义务。 法官寄语 “严格”不等于“严苛”,“宽容”不等于“放纵”。...
更多内容请点击:广东50岁女组长被公司强制提前退休获赔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