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被偷拍,是否有权查看对方手机?律师解读来了

民事主体的权利是平等的,都享有肖像权、名誉权等权利。如果明知道对方被冤枉偷拍,还公然诋毁,则侵犯了被冤枉者的名誉权;如果故意公然传播、使用或者丑化、污损该人肖像,则侵犯了被冤枉者的肖像权。被冤枉者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消...

近日,广州地铁上一女子怀疑男子偷拍他,男子出示手机自证清白后,女子却在网络上曝光诋毁男子,引发网友质疑。广州地铁回应称,警方当量曾介入此事。9日,律师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女子的行为涉嫌侵犯男子的名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多项权利。

“民法典人格权编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广东胜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胜柱律师表示,对于前一种情形,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又不对当事人面部做模糊处理,很容易侵犯公民的肖像权。其次,如果拍摄的地点是私密...

使用表情符号来表达积极、活泼的状态是没问题的,但如果用来搞怪、诋毁、诽谤,尤其是使用他人肖像制作表情包,则很有可能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 对此, 有网友表示 “以后不敢随便发表...

因此,偷拍、曝光、传播他人私密照片的行为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行为。 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均属于人格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且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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