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人民法院判令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短视频平台用个人账号发布道歉声明,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万元用于制作纪念及缅怀陈尔晋、王曼霞二...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
一方面采取“换位思考”方式,讲清楚法律规定,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余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王某造成的不良影响。在调解未成时,依法判决被告余某向原告王某在该微信群以文字形式公开赔...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某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穆某某名誉权的行为,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在“姐妹家政交流群(441人)”、“菏泽家政保洁公益互助平台1群(500人)”微信群分别发布向原告道歉声明并置顶7日,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二、限被告李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魏某精神抚慰金6000元。判决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后,双方当事人未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经生效。 裁判理由 被告因与原告有矛盾采用在公共厕所内墙上书写不雅文字后附原告的电话号码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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