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要求交相关材料。经工伤认定后,如果认为构成伤残的,医疗结束或拆除钢板等固定物后,到东塔路187号人力社保服务中心一楼工伤综合窗口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电话:0579—89293010。《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书》从签收之日起15日后生效。如不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