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两卡”后又实施其他帮助行为应如何定性

本报北京8月19日电 (记者魏哲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明确列为洗钱方式之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跑分平台”、直播打赏等...

【基本案情】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4月至5月,被告人王某明知田某洋(另案处理)使用银行卡实施犯罪,仍将本人名下的5个银行账户以及微信、支付宝支付账户提供给田某洋使用。经查,该5个银行...

帮信罪和掩隐罪,而以帮信罪处断量刑过轻,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三款的规定,从一重处罚;如果认为量刑过重的,可以依据共同犯罪理论,看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否能够认定为从犯,是否能够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仍然认为过重的,还可以依据第六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

【案情】2023年4月,被告人孙某在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提供1张银行卡帮助上线(身份不明)接收资金,其提供的银行卡单项资金流水30万元,关联诈骗被害人5人,涉诈骗资金共计10万元,孙某非法获利3000元,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评析】对孙某退出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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