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占”事实是否构成相邻权妨碍及其进行审判是司法权,业委会、物业公司既不是行政部门,也不是人民法院,因此,法律不可能赋予业委会、物业公司“强拆权”。 ■线下追访 城管:“圈占”非...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庄汉说,新强拆模式是“发布拆迁公告——要被拆迁人按给定标准签合同——拒签合同的立马由城管部门给规划部门发函——规划部门给一个技术鉴定(没有相关证件或登记备案)——城管则开始‘依法’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