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法院最终依法支持了张某的上诉请求,认定其为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持刀将雷某划成轻伤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亦不承担民事责任。后语:“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其行为不属于仅为制止对方侵害而实施的防卫行为;杨建平系在看见弟弟被打的情况下,出手帮忙而持刀伤害被害人,“不存在自己面临他人不法侵害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