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收押罪犯后,看守所应当在五日内向罪犯家属或者监护人发出罪犯执行刑罚地点通知书。对收押的外国籍罪犯,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所属公安机关。     第二节  对罪犯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    第十四条 罪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申...

例如,在采取了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三项强制措施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而未如同原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那样,将羁押的“原因和场所”通知家属,因此,按照新的规定,通知的内容包括哪些,就需要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按照此次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除无法通知的以外,都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同时,对拘留这种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规定,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2...

1.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首先必须要有逮捕证。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决定逮捕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的逮捕人犯决定书以后,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 2.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人员对于抗拒逮捕的人犯,可以使用...

实践中,也常常会有一些无法通知的情形,如被拘留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地址不明,或者其家属或所在单位在边远地区,交通不便,24小时以内难以通知到,也有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无所在单位等。 3.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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