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不“刑”也得“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三款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

刑事立法的变化也逐渐传导到了刑事诉讼领域,犯罪结构明显变化,重罪占比持续下降,轻罪案件不断增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刑事犯罪变化趋势显示,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案件,从2000年占比53.9%上升至2020年的77.4%。2021年全国法院判结的刑事案件中,有84.6%都...

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其...

三、准确认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笔者认为,应结合立法目的与司法实践分析机动侦查权的启动机制,建议将公安机关不宜侦查的案件以及侦查工作中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纳入机动侦查权行使范围。一方面,当出现公安机关不宜侦查的案件,即当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怠于行...

一方面,程序正义不仅是保障被追诉人权利的基本手段,也是检察机关维护自身公信力的重要体现。从案件的立案、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的每一个环节,都要符合法律和司法程序的要求,严格遵守程序规则。另一方面,确保案件的事实认定准确无误,证据链条完整可信,法律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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