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吸毒行政案件规定》的...

吸毒人员无异议,办案部门打印记录、加盖公章并经吸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后可作为认定具有吸毒史的证明材料;吸毒人员有异议的,办案部门应当向原查处地公安机关调取吸毒行为处理决定原件或者加盖原查处地公安机关印章的复印件可作为认定具有吸毒史的证明材料;有证人证言指...

需要对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材料进行专门审查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送交检察、侦查技术人员或者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对同一鉴定事项存在两份以上结论不同的鉴定意见或者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不同意见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注意对分歧点进行重点...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行政机关及相关组织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对在行政调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章   行政调解范围 第九条  行政机关及相关组织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本单...

(三)要求公开或者不公开进行调解; (四)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中止、终止调解; (五)依法申请有关行政调解人员回避;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行政调解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陈述纠纷或者争议事实并提交有关证据; ...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由行政机关调解的与行政管理职能有关的以下民事纠纷(以下简称民事纠纷): 1.可以进行调解的治安纠纷;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3.土地、山林、矿产、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经营、承包、流转过程中发生的民事类纠纷; 4.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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