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企业必须配备“五职”矿长

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煤矿企业一线开展精准宣讲,让广大煤矿企业和从业人员深入认识和了解《条例》有关要求。 各煤矿企业及其上级公司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本企业有线电视台(站)、广播站、网站、新媒体的作用,开辟学习...

条例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配备懂安全生产技术的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这是记者从4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当前,部分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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