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襄环不罚〔2024〕G02号)

2023年12月15日,我局向你单位送达了《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襄环责改〔2023〕G36号),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两个月内主动申请环评并取得批复。2024年1月19日,你单位取得了《关于襄阳华润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供热业务优化调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襄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

在对相关案卷检查时发现,市交通运输局对某物流有限公司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33.99万元、罚款67.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虽然是以本局名义作出,但内部审批程序显示,签批人为执法支队支队长,参加集体讨论的成员为下属执法支队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市司法局认为,该案...

青城行执行罚字〔2024〕第756号处罚决定书显示,2024年11月5日查,当事人中巍环湾(青岛)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春阳路北、荟城路西建设单位和个人未取得验线确认书擅自开工或者继续施工。依据《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

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昌吉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向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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