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1节从程序角度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包括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和调查、对违法行为的指控和制裁以及对裁决强制执行的全部程序。
尽管原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将导致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限制在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因没有设置例外规定,以致司法实践曾“一刀切”地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