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贤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律师费4000元。 判决后,王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现本案已生效。 原标题:《【网信普法】“吃瓜群”群主被告...
6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重庆梁平区法院一审判决,方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抖音账号公开发布道歉视频,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资料配图。据图虫创意 据悉,...
对于拥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大V”,更应注意发言的边界,恪守法律底线。同时,受害人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 法院:向受害人道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
三、被告苏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张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 500 元。四、驳回原告张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和名誉权,这两项都是基本权利,在权利位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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