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男子再次醉驾被判刑

法官说法 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社会共识,本案被告人孔某某没有吸取前两次醉酒驾车的教训,视法律和安全如无物,再次醉酒驾驶,应从重处罚。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法律不是儿戏,罚款不是目的,莫要心存侥幸,挑战法律底线,终将得不偿失。 法条链接...

目前,交警津港公路大队依法对该驾驶员处以18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处10日行政拘留的严肃处罚。 不酒驾,才能“久”驾!津南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交通安全不容轻视,任何违法行为都难逃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临高交警对林某清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0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5日。 酒驾行为不断曝光,希望大家牢记:喝酒不开车,开...

刘艺:行刑反向衔接中的“可处罚性”主要是指对被不起诉人的行为是否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判断,主要包括“该不该罚”与“需不需要处罚”两个问题。“该不该罚”是指行为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11月1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网传“判决书写错时间,男子出狱近9个月重新被羁押”一事。通报称,案件承办人被记大过处分,分管领导和庭长被责令检查。 据报道,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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