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改-发比”,就是将评价对象从“改发率”关注的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占原审案件的比例,调整为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之间的比例,引导二审、再审法院在纠偏纠错时,树立“当...
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一是取消部分分析价值、可被其他关联指标或者业务指导取代的指标;二是将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与被发回重审率、生效裁判被改判率与被发回重审率分别合并调整为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比、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比,引导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履行纠错职能,树立“当...
近年来,各地法院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能动履职作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激活基层诉源治理新动能,为诉源治理工作赋能增效。同时也要看到,诉源治理仅靠人民法院是远远不够的,应该多措并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让矛盾纠纷降下来,和...
然而,诉源治理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情况并不平衡,“后进生”亦是客观存在。纠纷量仍持续大幅增长的部分地区、部分领域,需要更多关注。 从最高法立案庭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北京、天津、西藏等地诉至法院民事行政纠纷增幅较大的地区调研情况看,案件量上升较为明显...
注重提升人案配比科学性,通过“盘活存量”改善忙闲不均的状态,释放更多“内生动力”,为繁简分流工作提供充实的人员保障。通过加大投入、加强培训、强化督查等举措推动信息化建设,实现裁判文书智能生成、全过程无纸化办案,网上办案全覆盖、庭审语音自动识别等信息化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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