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外摆位”政策保障及统筹协调。 街道办事处及南京路步行街管理办公室、人民广场地区管理办公室、外滩风景区管理办公室、豫园地区管理办公室、田子坊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新天地地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风景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
市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表示,该条款规定不等于放开商场、门店外摆,原则上只有在主要商圈的商业建筑红线内,在不阻碍交通、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发生噪音扰民等的前提下,符合相应规范才可以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违规外摆的仍然会受到处罚。具体的规范要求后续市城管和...
更多内容请点击:www.sz.gov.cn/cn/xxgk/zfxxgj/zwdt/content/mpost_10594143.html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