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行为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朴某在刘某所发视频中使用侮辱性字句评论,并且在其所发布的视频中,用含有侮辱性的语言来指代刘某,并附有刘某本人视频。朴某的上述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其行为已经对刘某的肖像权及...
近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网络大V”发表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纠纷。原告为知名人士王某,被告杨某是新浪微博上拥有几十万粉丝量的博主。事情起因系杨某在“微博”平台上发布了一篇点评原告王某的文章,点击量高达3000多次,导致大量网络用户对王某产生负面评...
对于情节严重的辱骂行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辱骂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依法应立即停止侵害,并承担包括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本案造成了被侵害人自杀的严重后果,应认为其符合《民法典》第1183条之规定,达到侵害自然人人身权...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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