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刑事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理解与适用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一条规定,除无法通知的以外,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其家属。对于无法通知的,在无法通知的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理解与适用】强调检察机关应在公安机关“执行”拘留、逮...

很显然,第八十五条中的“拘留后”意指宣布拘留后,即侦查人员应当在宣布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人送看守所并及时通知家属。同理,对《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拘留后”,也应当理解为宣布拘留后,也即宣布拘留后,侦查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同时进行送看、讯问和通知...

解答专家周慧: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看守所、拘役所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时衔接工作的通知》(公监管〔2003〕36号)中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各看守所、拘役所必须在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一个月将其在看守所、拘役所的认罪服法情况、改造表现、刑满释放时间、技术...

被刑事拘留后多久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后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

例如,在采取了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这三项强制措施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而未如同原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那样,将羁押的“原因和场所”通知家属,因此,按照新的规定,通知的内容包括哪些,就需要通过立法解释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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