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略论

在我国,行政强制制度主要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两大部分。 (一)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

美国1946年《联邦行政程序法》第551节从程序角度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包括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和调查、对违法行为的指控和制裁以及对裁决强制执行的全部程序。

尽管原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将导致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限制在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因没有设置例外规定,以致司法实践曾“一刀切”地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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