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第一批)

没有就案办案,而是通过深入研判行政争议的形成原因,积极主动向原告释明正确的救济途径,在经原告同意变更诉讼请求,追加被告和第三人的基础上,将案件的审理方向由行政给付变更为确认登记行为违法并赔偿,为行政争议的实质解决找准了方向。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诉前保全:(一)人民法院发现存在保全错误;(二)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或者被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人同意;(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

但在(2019)最高法民申第236号A公司与B公司、C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再审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系A公司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据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提起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诉。被保险人D公司与B公司、C公司签订的《联合循环项目公司》载明“应将争端提交至...

【复议办理】行政复议机构初步审查发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投诉举报事项多,反映的医疗问题专业性强,且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严重。行政复议机构及时保障申请人阅卷权,多次当面、电话听取申请人意见,查明申请人曾就医疗纠纷提起过民事诉讼,后因对病历真实性存疑未能完成医疗...

收到保全反馈结果后,下一步我该怎么做? 1.法院会向申请人发送保全结果通知书和裁定书。 2.若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3.若是足额保全,那么进入执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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