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下的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构建

一方面,应在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下合理限制醉驾行为入罪,根据刑法第十三条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和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并结合刑事诉讼法对不起诉的程序性规定审慎处理醉驾案件。另一方面,《醉驾意见》中要求人民法院、人民...

8月7日,陈俊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区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到陈俊杰,口头通知称案底已经撤销,陈俊杰从“粤省事”小程序下载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盖着“深圳市公安局”的专...

而在目前的犯罪记录制度框架下,这些轻罪罪犯因为“有前科”“有案底”,终身都要承受由此带来的种种不利后果。尤其是在当今信息网络时代,犯罪记录带来的“污名化”以及其他“后遗症”更是会被无限放大。 “我国目前在犯罪记录消除方面尚缺乏系统规定,需要认真思考建立...

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方面,《规定》第10条作出了专门规定,“对于个人查询,申请人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受理单位应当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于单位查询,被查询对象有犯罪记录,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

综上,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的规定应理解为应当在宣布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本案中侦查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被侦查机关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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