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爆改”鱼塘?法院判了

2024年10月16日,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2021年5月,王某向他人租用农田面积15亩,并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年限20年。此后,王某为了经营鱼塘养殖,在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情况下,雇...

2021年1月10日,石某与某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份,约定石某(乙方)承租该村委会(甲方)21亩土地用于经济发展,乙方不得违法经营,租赁期10年。合同第五条约定,乙方可在租期内转包涉案土地,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守法经营。承包合同签订后,石某在涉案地块建有养鸭大棚,...

自2020年12月至2022年4月,李某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流转的土地上修建水库、养牛大棚、简易棚、平整土地硬化地面。经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李某某非法占用本村集体土地挖土取土和堆放压占造成基本农田保护区 18222.37 平方米(合27.33亩)种植条件...

【以案释法】违规棚舍主动拆除,构建美好农村环境 案情 近日,崇明城管横沙乡中队接到丰乐村村委会反映,一户村民擅自搭建棚舍用于饲养鸽子,给周边村民的生活带来了不便,也影响了农村社区...

第一,建在耕地上的临时看护房是合法的,这是为了方便咱农民朋友看护农作物临时搭建的,不能算作违建。 第二,建在耕地上存放农机具的房子也是合法的。毕竟,咱农民朋友们得有个地方放农具,这样才能更方便种地。 第三,那些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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