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三十一条 需要对外国人采取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应当经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将有关案情、处理情况等于采取强制措施的四十八小时以内报告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第三百三十二条 对外国人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决定或者执行拘...

取保候审是一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允许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暂时离开羁押场所,并遵守一定的规定和限制,等待审判或进一步处理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

《规定》共计六章四十条,对取保候审的一般规定、决定、执行、变更、解除、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以便于司法机关理解和掌握,更好地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问题二:《规定》是如何体现少捕慎诉慎押,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 答:尊重和保障人权是...

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由其重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变更后的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变更后的居住地在异地的,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该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原执行机关应...

因此建议案管部门在开展流程监控时,不宜将在第172条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内未办结的取保候审案件作为超期监控对象,但是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提醒相关业务部门、承办检察官尽快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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